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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9-9/20170428-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4-28
文号 龙住建发〔2017〕50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关于印发《龙陵县2017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施工,监理单位,项目部:

随着汛期来临,极端天气逐渐增多,特别是强降雨天气导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引发安全事故,为强化汛期安全防范,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保山市安全生产办公室关于印发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保安办〔2017〕5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27号)和《保山市2017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汛期安全生产行业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龙陵县2017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请各施工企业,施工项目部及监理单位遵照执行,切实开展好汛期各项工作。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陵县2017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市住建局、市政府、省住建厅的对今年汛期安全生产的动员和部署,按照省、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深刻吸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切实抓好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行业特点,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切实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认真、严格、严肃”的工作要求,抓实抓牢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汛期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各类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良好。

二、检查对象

全县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9月底。

四、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为切实抓好2017年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工作小组,按照市局、市政府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开展。

组 长:王家科 县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梅自霖 县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雷正松 县住建局建筑管理股负责人

杨 箐 县住建局房地产管理股负责人

赵志能 县住建局建设股负责人

陈德荣 县市政设施管理站站长

杨恩全 县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公室主任由梅自霖同志兼任,负责协调和汇总此次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科室要积极配合好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抓好年度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五、重点检查内容

(一)突出对本县范围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涉及的大跨度以及超高模板支撑系统、整体提升脚手架以及起重机械装拆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动态监管巡查,严格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落实方案编制、论证和验收工作,强化项目现场各类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防范,严防各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本县区域内在建项目施工现场排水、土石方工程、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临时设施、渣土清运处置等重点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敦促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大雨大风高温天气一律停止室外作业”的规定。

(三)特别针对辖区老旧小区、老旧危房等进行重点摸排,关注地势低洼、积水较多的地域,房产管理股要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全面做好防汛、消防、避雷等重点设备和公共通道、地下室等重点部位的巡检养护管理以及防汛器材准备,确保房屋汛期安全,同时做好安全预警组织及房屋隐患应急处置。

(四)市政设施管理站及建设股要突出检查本辖区内园林绿化、供水供气、公园景区、房屋拆除、城镇住宅小区等重点领域,全面覆盖深入排查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隐患,跟踪落实整改防控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能整改的立即整改,能除险加固的立即除险加固。

(五)要强化督导各企业单位、各项目现场落实值班值守和日常巡查工作的开展,做到现场应急救援人、财、物有预案、有演练、有准备。

(六)对本县辖区内所有建筑工地临时工棚、材料仓库、加工场所、职工宿舍等临时设施,要重点做好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情况分析预警评估,发现隐患的要及时会同国土等有关部门做好分析研判,高风险区域一律予以转移撤离,重新选址。

六、检查方式

(一)全面告知,企业自检自查。将《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告知书》印发给所有建设项目,并由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收。各项目建设单位要牵头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面部署开展防汛检查,结合企业实际,进一步细化检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深化隐患治理,确保汛期安全。

(三)部门督查,严格执法。县住建局、质安站将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与2017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对辖区范围内所有在建项目进行100%的全覆盖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采取停工停产整改、上限处罚、暂扣直至吊销证照等执法措施。

(四)精细管理,落实责任。本局及质安站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检查,严格落实表格化、精细化要求,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认真填写《汛期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见附件2)和《汛期安全生产检查督办通知单》(见附件3)列出清单,建立安全动态监管档案,做到“一项目一表格”,并由项目有关责任主体负责人签字背书。各地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将及跟踪督办,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并将处罚结果及时上报市住建局。

七、工作要求

本局及质安站将切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认真分析本辖区内汛期安全生产形势,认真研究部署做好自然灾害和事故救援防范应急准备工作。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在督促企业和在建项目开展自检自查的基础上,深入施工现场一线开展专项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