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9-9-/2019-1220005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9-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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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0日,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驻龙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相关负责人召开严格落实建筑业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会议。
会议由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杨启强同志主持,共60余人参加会议,建筑业管理股负责人雷正松同志、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梅自霖同志先后对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建筑业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岁末年初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及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作出了安排和部署。
会议首先对进一步严格落实建筑业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做出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一是要转变思想观念和管理模式,改变项目经理“包打天下”的管理模式,树立科学的发展经营理念,下决心发展企业核心竞争力,下力气开展“以包代管”经营模式改革,深化企业对现场管理和把控,逐步向现代化企业进步;二是构建企业完善的工程质量安全构架和制度,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为重要抓手,开展建设项目和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强化和加快推进企业改革,开展内部构架重建和完善,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是强化监理企业责任落实,强化内部管理,做好总监理工程师到场履职工作;四是强化主管部门监督,将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开展企业层面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排除治理列为日常监管的重要检查内容之一,严格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至少每季度开展1次企业承建项目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之后,会议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会议要求:一是各主体要认真履职,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业主、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责任主体要提前谋划、多方筹措资金,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二是各施工单位要认真贯彻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维权公牌制度;三是各施工单位要督促、管理好各项目的劳务分包企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四是各业主单位要及时支付应付工程款;五是各用人单位要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过上安稳、祥和的春节,遏制农民工群体性讨薪事件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最后,会议对岁末年初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作出了安排和部署。会议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按照上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除治理、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重点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强化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切实做好当前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守住2个月,抓好3个点”,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