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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11533024MB1630821C/20240808-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目录 行政检查 发布日期 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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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医保中心〔2024〕2号龙陵县医疗保险中心关于对部分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处理决定

各有关定点医药疗机构:

按照《保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限定性别类项目、药品异常结算数据核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保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限定性别类药品异常数据线索核查的通知》要求,县医疗保险中心对省医保局提供的异常线索认真开展了专项核查,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了自查自纠。经研究,对有关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异常线索专项核查的违规费用作追回处理,具体违规行为如下:

一、核查违规问题情况

(一)龙陵县人民医院,违规费用合计:4132.98元。

1.核查省医保局提供线索3条,3人次,确认违规2条,违规费用184.50元。

2.限定性别类药品异常结算数据核查,违规数据26人,30人次,违规费用1627.48元。

3.限定性别类项目异常结算数据核查,违规数据33人,35人次,违规费用2321.00元。

(二)龙陵县中医医院,违规费用合计:180.68元。

1.核查省医保局提供线索4条,4人次,确认违规1条,违规费用76.82元。

2.限定性别类药品异常结算数据核查,违规数据1人,人1次,违规费用3.86元。

3.限定性别类项目异常结算数据核查,违规数据1人,2人次,违规费用100.00元。

(三)龙江乡中心卫生院,违规费用合计:270.42元。

1.核查省医保局提供线索4条,4人次,确认违规4条。其中,龙江乡邦明村卫生室违规1条,违规费用8.00元;龙陵县龙江乡弄岗村卫生室违规2条,违规费用16.00元;合计违规费用24.00元。龙陵县龙江乡中心卫生院违规1条,违规费用219.00元。

2.限定性别类药品异常结算数据核查,违规数据1人,1人次,违规费用27.42元。

(四)龙陵利康诊所,违规费用合计:918.00元。

1.限定性别类药品异常结算数据核查,违规数据4人,4人次,违规费用918.00元。

(五)碧寨乡新林村卫生室,违规费用合计:15.00元。

1.核查省医保局提供线索1条,1人次,确认违规1条,违规费用15.00元。

二、处理决定

根据《保山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对以上定点医药机构存在的违规问题做如下处理:

(一)追回以上定点医药机构违规医保基金5517.08元。

(二)对相关定点医药机构领导进行约谈。

(三)责令以上定点医药机构于2024年8月13日前,将涉及违规资金缴存至龙陵县医疗保障基金账户(开户银行:龙陵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2500019822867012-1000),汇款时备注“2024年限定性别类项目、药品违规基金清退”。逾期不缴纳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三、相关要求

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引以为戒,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整改相关问题,立行立改;要举一反三,认真梳理排查存在的其他违规问题,及时对标整改。同时,要组织医护人员加强医保政策及文件学习,严格执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各项法律、法规及《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单位医保管理制度、医务人员岗位职责、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自上而下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龙陵县医疗保险中心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