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4MB1630821C/20230526-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检查 | 发布日期 | 2023-05-26 |
文号 | 浏览量 |
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保山市医疗保障局移交飞行检查镇安镇中心卫生院相关情况,县医疗保障局成立了专项核查整改领导小组,对镇安镇中心卫生院医疗服务收费等违规问题进行复核检查,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违规问题
(一)超标准收费
1.中药熏洗治疗(局部、半身),该院开展中药熏洗治疗(局部、半身),实际操作为自己配置的中药熬成药液,使用蒸汽导管导入泡脚桶进行熏蒸治疗,按中药熏药治疗支付。差价10元,1268人次,违规金额12680.00元。
2.低频脉冲电治疗,该院开展低频脉冲电治疗仪治疗,实际收费为按电极片数量收费。898人次,违规金额6735.00元。
3.大抢救,该院开展小抢救,按大抢救费用结算。差价70元,6人次,违规金额420.00元。
(二)多收费
4.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该院未开展此项目检查,3714人次,违规金额37140.00元。
5.尿红细胞位相(图象分析仪法),该院未开展此项目检查,3790人次,违规金额37900.00元。
6.灸法,该院开展灸法治疗,按部位结算。2205人次,违规金额22050.00元。
(三)串换收费
7.妇科特殊治疗(微波法、电熨法、冷冻法等)按妇科特殊治疗(激光法、聚焦超声)支付,差价为22.5元,233人次,违规金额5242.50元。
(四)过度检查
8.无指针进行Rh血型鉴定(非卡式法),87人次,870.00元。
9.无指针开展甲型肝炎抗体测定(Anti-HAV),2371人次,违规金额23710.00元。
10.无指针彩色多普勒泌尿系超声检查,197人次,违规金额11820.00元。
11.无指针开展血清胱抑素(Cystatin C)测定,2256人次,违规金额112800.00元。
(五)重复收费
12.新生儿床,新生儿科出现新生儿床费用上传,6人次,36.00元。
(六)药品超限定支付范围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
13.超限定支付范围使用盐酸氨溴索注射液,25348人次,违规金额55982.91元。
14.超限定支付范围使用注射用盐酸溴己新35381人次,违规金额41426.7元。
15.超限定支付范围使用天麻素注射液,1572人次,违规金额25938.00元。
16.超限定支付范围使用注射用头孢硫脒,2291人次,违规金额50113.00元。
违规金额合计,444864.11元。
二、处理决定
根据《龙陵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对镇安镇中心卫生院做如下处理:
(一)追回镇安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共计444864.11元。责令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于2023年7月10日前,将违规资金缴存至龙陵县医疗保障基金专户(开户银行:龙陵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户名:龙陵县医疗保障局,账号:2500019822867012-1000),汇款时备注“镇安卫生院飞检违规基金清退”。
(二)约谈镇安镇中心卫生院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
(三)在全县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相关要求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引以为戒,切实提高认识,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对照镇安镇中心卫生院违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梳理排查存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改。要组织医护人员加强医保政策、法规及文件学习,严格执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等文件及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医院医保管理制度、医务人员岗位职责、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医院自上而下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