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4MB1630821C/20230330-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检查 | 发布日期 | 2023-03-30 |
文号 | 浏览量 |
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云南省龙陵县审计局关于勐糯镇中心卫生院医疗服务收费等违规问题的审计移送处理书》(龙审移〔2023〕5号),龙陵县医疗保障局成立了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对勐糯镇中心卫生院医疗服务收费等违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现将勐糯镇中心卫生院违规问题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违规问题
1.未严格执行“零差率”,药品耗材超采购单价多收费17349.20元。
2.医疗服务价格超限价收费389.00元。
3.挂号费、诊查费、检查费等收费项目多收费27441.69元。
4.门诊多收已合并的医疗服务项目1070.70元。
5.门诊就诊超次数多收费3519.50元。
6.同一疗程换药、推拿治疗中超次数多收费2036.00元。
7.超住院天数多收费1153.00元。
8.同一医疗服务项目住院部和门诊重复收取费用6365.50元。
9.多收床位费69685.00元。
以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合计129009.59元。
二、处理决定
根据《龙陵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对审计移送龙陵县勐糯中心卫生院存在的违规问题处理如下:
(一)追回龙陵县勐糯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共计129009.59元。
(二)责令龙陵县勐糯镇中心卫生院于2023年4月3日前,将违规资金缴存至龙陵县医疗保障基金账户(开户银行:龙陵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2500019822867012-1000),汇款时备注“勐糯镇卫生院审计移送违规基金清退”。
(三)约谈龙陵县勐糯镇中心卫生院主要负责人。龙陵县勐糯镇中心卫生院主要负责人于2023年3月31日09:00到龙陵县医疗保障局五楼会议室现场约谈。
四、有关要求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引以为戒,切实提高认识,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对照勐糯镇中心卫生院违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梳理排查存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改。要组织医护人员加强医保政策、法规及文件学习,严格执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等文件及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医院医保管理制度、医务人员岗位职责、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医院自上而下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