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5-6-/2022-1024004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基层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2-10-24 |
文号 | 浏览量 |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全面落实市普法办《关于加快推进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选任、培训、使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快推进龙陵县“法律明白人”和法治示范户人培育工程实施开展,着力打造一支服务群众身边的基层法治人才队伍,切实加强乡村民主法治建设和基层依法治理。10月17至21日,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五部门组成的法治宣传团,深入全县10个乡(镇)开展“法律明白人”和法治示范户集中培训活动。
此次培训中,10个乡(镇)2022年新选任的“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和法治示范户共663人参加了培训。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培训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授课。
为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五部门认真研究,精心准备,做了周密部署,印发了《龙陵县2022年度农村法律明白人暨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方案》和《关于印发<龙陵县培育农村学法示范户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了律师和相关部门专业人士的师资队伍,并由五部门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各乡镇认真讲授。各乡镇按照培训要求组织人员参训,有的乡镇还组织乡镇领导干部参加培训。司法局党组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到乡镇进行督导,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年度和“八五”普法工作考核依据之一。
经过此次培训后,参训“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并表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学以致用,在带头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当好社情民意的信息员、政策法规的宣传员、法律服务的联络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社会事务的监督员,更好地为服务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和基层的和谐稳定尽自己的一份力,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努力实现党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征程上,“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作为深化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力军”的作用日益凸显,逐渐成为我县法治宣传、矛盾纠纷化解、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
下一步工作中,龙陵县将立足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和基层群众法治需求,把“法律明白人”和“法治示范户”培育工程走深走实,作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工作任务进行推进,加强对农村“法律明白人”和“法治示范户”的建设和管理,夯实乡村基层依法治理的基础,细化工作举措,抓好工作落实,实现“法律明白人”“法治示范户”数量和质量双达标,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法治示范户”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升全民法治观念、预防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为法治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的引领作用,及时总结成功经验,挖掘选树先进典型并加强宣传报道,努力打造一支适应农村基层、结构优、用得上的农村“法律明白人”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