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5-6-30/2016-0907029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公证 | 发布日期 | 2014-10-29 |
文号 | 浏览量 |
兹证明云南鸿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二○一四年八月十一日15:00时在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对龙陵县职业高级中学学生宿舍及食堂建设项目设计举行了邀请招标。保山市三川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中标。
经审查和现场监督,招标项目与招标活动已获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方与投标方:龙陵县职业高级中学,保山市三川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保山市科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保山汇峰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均具有合法的招标、投标资格。投标方保山市三川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保山市科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保山汇峰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所投标书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为有效标书。整个招标过程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结果合法、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龙陵县公证处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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