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5-6-30/2016-0907025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公证 | 发布日期 | 2014-10-29 |
文号 | 浏览量 |
兹证明云南帮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二○一四年十月十四日09:00时在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对龙陵县木城乡2014年度木城片区国家专项资金兴边富民工程综合示范项目第三标段(弓背山至上弓背道路建设工程)施工举行了邀请招标。云南元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
经审查和现场监督,招标项目与招标活动已获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方与投标方:龙陵县木城彝族傈僳族乡人民政府,云南元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信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保山地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均具有合法的招标、投标资格。投标方云南元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信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保山地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投标书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为有效标书。整个招标过程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结果合法、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龙陵县公证处
二○一四年十月十四日
(本文来源: 作者: ) 责任编辑(作者):llxsf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