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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司法局
索引号 01526255-6-30/2016-0907024 发布机构 龙陵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公证 发布日期 201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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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委、县政府食堂改造项目公证书

兹证明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于二○一四年九月十二日15:00时在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对龙陵县委、县政府食堂改造项目施工举行了邀请招标。云南晨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

经审查和现场监督,招标项目与招标活动已获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方与投标方: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办公室,云南晨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安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汉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均具有合法的招标、投标资格。投标方云南晨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安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汉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投标书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为有效标书。整个招标过程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结果合法、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龙陵县公证处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本文来源: 作者: ) 责任编辑(作者):llxsf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