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5-6-30/2016-090702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公证 | 发布日期 | 2015-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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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邀请,龙陵县公证处于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正式受理本次2014年保山市龙陵县农业综合开发第二批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腊勐乡松山生态小流域治理项目)公开招标活动公证,公证处并委派公证员鲁能刚、黄兴能具体承办。
经审查和现场监督,招标项目与招标活动已获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方与投标方:龙陵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山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保山金鸡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元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甸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保山宏勘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保山地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均具有合法的招标、投标资格。投标方保山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保山金鸡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元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甸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保山宏勘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保山地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投标书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为有效标书。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云南元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642.81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云南保山金鸡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639.92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云南保山宏勘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638.53分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整个招标过程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结果合法、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龙陵县公证处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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