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5-6-30/2016-0907020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公证 | 发布日期 | 2015-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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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邀请,龙陵县公证处于二○一五年四月十六日正式受理本次龙陵县农业综合开发勐糯中型灌区节水配套项目第四标段施公开招标活动公证,公证处并委派公证员鲁能刚、黄兴能具体承办。 经审查和现场监督,招标项目与招标活动已获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方与投标方:龙陵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局,云南睿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今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南诚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昌宁县佳顺建筑有限公司、云南保山鹏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均具有合法的招标、投标资格。投标方云南睿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今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南诚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昌宁县佳顺建筑有限公司、云南保山鹏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所投标书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为有效标书。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云南今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91.57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云南诚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90.49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昌宁县佳顺建筑有限公司以89.35分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整个招标过程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结果合法、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龙陵县公证处
二○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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