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5-6-/2022-0513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法治宣传教育 | 发布日期 | 2022-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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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和法治宣传固边防,全力抓好边境村(社区)法治活动场所建设工作,5月10日,县司法局深入边境民族乡——木城彝族傈僳族自治乡,现场实地调研和指导边境村(社区)法治活动场所建设选址及建设工作。
在深入木城乡木城社区、鱼塘垭口社区和老满坡村等三个村(社区)开展调研和指导时,调研组强调:在村(社区)法治活动场所选址和建设工作中,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科学谋划,充分利用原有景观设施,植入宪法和民法典精神、法治典故、法治名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漫画等法治元素等载体,以浅显易懂的方式传播法治文化,打造好法治文化活动场所建设。要将党建、廉政建设、村规民约、文明新风与法治元素有效融合,统一规划,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共建共享。要突出边境、民族特色,围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和“法治宣传固边防”,打造法治文化活动场所建设。要建设内容要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打造好法治文化活动场所建设。要以建设美丽乡村,扮靓美丽乡村为目标,让村民们在休闲放松的同时接受法治教育,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法治素养,增强广大群众和边民法律意识,不断推进法治边境法治文化活动场所建设。要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利用乡村已有公共文化设施,确保障边境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先行,基本实现一村一法治文化阵地。形成边境乡村法治可信赖、权利有保障、义务必履行、道德得遵守,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新局面。
要增强责任担当,抓紧组织实施,确保顺利验收,通过村(社区)法治活动场所建设,统筹做好边境地区法治宣传工作,加强边境地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大涉边地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边境乡村群众养成自觉学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风尚,提升广大群众和边民法律意识,增强边民守边护边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强边固防,不断推进法治边境建设迈向纵深,为边境乡村振兴和边境安全稳固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