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5-6-/2022-0114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法治宣传教育 | 发布日期 | 2022-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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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龙陵县司法局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契机,完善责任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复议诉讼答辩能力和水平。
一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纠错的职能。坚持全面审查,多途径审理方式相结合,调解先行的原则。把好审查“事实关、依据关、程序关”,不仅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还对其适当性进行审查。充分听取多方意见,确保审理结果的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在充分掌握案件事实的前提下,在合法和合理的基础上,对行政争议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二是严格按照规定依法办理复议案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规范案件受理、审理、决定的流程和环节,做到程序完整,责任明晰,措施到位。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复议案件依法予以受理,并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案件审理过程中秉持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注重以理服人,依法作出复议决定。
三是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聘请“法律顾问”,对受理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指导行政执法工作,提升规避法律风险的能力,增强依法行政的主动性、自觉性。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准备能够充分证明自身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的证据和依据的答辩,做到答辩形式规范、说理充分、证据全面,并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答辩材料并按时出庭应诉,确保应诉工作完成到位。
今年以来,全县收到复议申请3件,行政应诉案件33件。已审结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达到100%,体现了行政机关领导人的法律意识增强,推动行政机关工作作风改进,也体现了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树立了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