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5-6/20230610-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3-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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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山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2023〕23号)要求,龙陵县司法局认真组织开展龙陵县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于2023年3月14日发出《龙陵县司法局关于开展2023年案件评查的通知》(龙司便签〔2023〕11号)。县内各行政执法主体按照通知要求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已办结的行政许可案卷、按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强制案卷进行自查自评,于2023年5月20日前将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表及自查情况报龙陵县司法局。我局经过汇总分析,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抽取骨干力量集中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现将评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案卷抽查情况
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案件自查2095件,其中行政许可类1365件,行政处罚类730件。龙陵县司法局结合此次重点抽查的案卷主要涉及本辖区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民生保障等执法领域,按照不低于本辖区各行政执法部门自查案卷总数5%的抽查比例共计抽113件案卷,其中行政处罚80件、行政许可33件。
二、扎实开展案件评查
一是明确评查标准。此次案卷评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评查。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为依据。二是扎实开展案卷评查。龙陵县司法局案卷评查组对每一件评查的案卷都认真填写《龙陵县司法局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登记表》,对执法内容、执法程序进行严格的评查审核,形成一案一评查一登记,评查结果反馈至各行政执法主体。
龙陵县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抽查了113件案卷,评查行政许可案卷33件,优秀案卷33件,行政处罚案卷80件,优秀案卷77件,合格案卷3件。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在案卷评查中发现,龙陵县各执法单位均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行政执法人员整体办案水平不高,法律知识学习和业务能力有待加强;二是部分案卷的询问笔录中,执法人员的询问不够全面、具体,内容表述不够规范、准确,逻辑关系不强;三是卷宗不规范。如受案时间错误、审核签字不完善、无结案报告等。四是调查取证能力需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所收集的证据材料基本是证明违法行为发生的证据,对反映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证据材料收集较少。
针对案卷评查中存在的问题,龙陵县司法局将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加强调查取证中“视听资料”等证据保存;同时加大对各领域行政执法的检查力度,促进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龙陵县司法局
202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