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5-6/20240704-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 2022-11-18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司法
龙陵县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方案(2021—2025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龙陵县委龙陵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龙发[2021]30号)、《保山市司法局关于<保山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普法工作的全过程,推动司法行政系统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龙陵“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在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文化建设,扎实推进行业依法治理,持续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为推动龙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法治实践,到2025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广大干警以及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明显提升,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全体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明显增强;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健运行,行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司法行政系统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司法行政系统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十四五”时期龙陵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司法行政系统重点任务,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

坚持学用结合。牢固树立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强基导向,坚持普法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一体推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

坚持讲求实效。在坚持行之有效的传统做法基础上,不断推动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

二、突出宣传重点,切实增强全系统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司法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干部培训必修课程,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教育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切实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把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结合起来,深刻理解党的百年法治建设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重要论述,组织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培训轮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等作为领导干部学习读本,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精准把握、模范践行。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各类宣传阵地、载体的作用,组织开展有特色、接地气的宣讲活动。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法律明白人”的主要职责、培训内容。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大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把宪法纳入司法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大会的学习内容。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宪法知识宣讲、宪法知识竞赛等活动,丰富学习方式方法。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学宪法活动,提升领导干部依宪治国与依宪执政的意识和能力。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鲜明特色、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把民法典纳入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推动全系统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充分利用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案例定期开展“以案释法”,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深入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每年5月份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通过展播民法典公益广告、短视频、法治漫画等各类优质普法产品提高民法典的宣传效果。深入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组织和鼓励司法行政系统人员参与民法典知识竞赛。

(四)深入学习宣传云南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

深入组织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围绕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森林法、草原法和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大力宣传与推进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力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大力学习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全系统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大力学习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强全系统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的自觉性;大力学习宣传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推动全系统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大力宣传国(边)境管理法律法规,有效打击跨境违法犯罪,筑牢祖国西南安全稳定屏障。

(五)深入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县和司法行政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扎实推进《法治龙陵建设规划(2021—2025年)》《龙陵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龙陵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贯彻落实,切实提升全系统推动法治建设的素质和能力。学习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基本专业知识,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职责,学习宣传行政立法、社区矫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律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业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依法开展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能力。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公务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依法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队伍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学习宣传监察法、审计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全系统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系统学习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等,推动领导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将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与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结合起来,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明确重点对象,持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法治素养

司法行政系统普法对象包括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学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一)持续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

持续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做全民守法普法的表率。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宣讲法律、年度述法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和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引导领导干部在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中自觉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健全领导干部日常学法制度,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等,不断拓宽学法渠道,推进学法形式创新。司法行政机关国家工作人员采取网上观看或现场旁听的形式开展旁听庭审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积极推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带头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在其他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努力培养一支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

(二)持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法治素养

加强业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坚持把提升法治素养与社区矫正工作有机结合,引导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把所学法律法规知识转化为依法办事能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队伍的法治素养。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履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执法职责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持续提升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素养

加强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各领域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促进司法公正,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者、捍卫者。持续深化行业依法治理,推进律师、公证行业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教育和管理,引导律师、公证员等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满腔热忱投入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四)持续深化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文化建设

大力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推动法治文化橱窗、长廊、广场等阵地建设。积极开展法治征文、书画、摄影、动漫、微视频征集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鼓励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参与创作法治文化作品,注重高质量短视频在普法工作中的运用。实现县有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乡(镇)有法治文化园地,村(社区)有法治文化设施、法治图书角、法治宣传大喇叭等,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

四、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一)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加大乡村(社区)普法力度。加强依法治理,强化法治在定分止争中的权威地位,重点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构建培养机制规范、组织网络健全、作用发挥明显的“法律明白人”工作体系。以村(社区)干部、村妇联执委、网格员、人民调解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党员、“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新乡贤等为重点,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培养5名“法律明白人”,逐步实现村(居)民小组“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切实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作用,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到村(社区)提供不少于1次(每次4小时)的现场法律服务,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争取到2025年全县建成10个以上的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力争创建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二)开展专项依法治理

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积极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大力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落实、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系统在应急状态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五、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司法行政系统“八五”普法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

司法局、司法所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情况汇报,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内容,统筹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普法办负责做好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等工作,各业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普法有机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作用,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

(二)落实普法责任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公布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推动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司法行政各业务部门要细化普法责任清单,完善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层层分解、压实责任,切实将普法工作落地落实落到位。在法治实践中广泛开展普法。统筹推进法治教育,开展“法律进机关”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普法主管部门督促新媒体、电视栏目、广播电台等媒体发挥公益普法责任,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积极引导法治风尚。

(三)创新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日常宣传教育相结合,利用相关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要广泛运用微信工作群、公众号、短视频等平台开展普法,进行分众化互动式传播,打造体现系统特点的普法产品、栏目,促使法治宣传更接地气、更为喜闻乐见。

(四)加强普法工作保障

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强化日常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动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强化普法工作队伍的系统培训。推动落实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部门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龙陵县司法局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