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5-6/20230919-00006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意见征集 | 发布日期 | 2023-09-19 |
文号 | 浏览量 |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保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结合龙陵法治政府建设实际,2022年10月12日,中共龙陵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发了《龙陵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现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龙陵县司法局围绕以下评估内容对《纲要》开展实施后评估:(一)决策实施结果与决策制定目的的符合程度;(二)决策执行的成本、效益分析;(三)决策存在的问题;(四)决策的社会认同度;(五)决策的近期效益和长远影响;(六)继续执行、停止执行、暂缓执行以及修改决策的意见或者建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评估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并于2023年10月18日前以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请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反馈至龙陵县司法局。
联系电话(传真):0875—612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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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龙陵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龙陵县司法局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