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tj-/2022-0711020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2-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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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7日至4月20日,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2022年5月9日,审计组反馈了相关情况。针对反馈的6个问题,县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深刻反思,逐条对照,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明确了每一项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坚持立行立改、严抓长改,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目前,审计反馈的6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3个问题。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关于“应交未交项目结余资金451343.90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该资金存于县财政预算外代管资金账户,自收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后,已及时向县财政局提交了交纳该笔资金的拨款申请书,截至目前,暂未收到县财政已拨款的通知。
(二)关于“违规出借2019年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15500万元”的问题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三)关于“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12419.75万元”的问题整改情况。正在整改。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加强土地出让金追缴工作,采取书面催缴、电话催缴、约谈催缴、上门催缴等方式加大追缴力度。截至目前,已完成了1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完成催缴406.085万元。云南创构生物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欠缴土地出让金问题经多次催缴仍不履行,我局于2022年8月21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县人民法院受理后于2022年10月17日开庭,待法院作出判决书后,我局将按法院判决执行。因县财政困难,龙陵县残疾人联合会欠缴的156.3406万元以及龙陵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龙陵县非公贷款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欠缴的11089.3744万元土地出让金仍未缴清。
(四)关于“行政案件未执行完7件、应收未收罚款112004.90元”的问题整改情况。正在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3件,分别为余绍仲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硅石矿案的罚款20000元已收缴;姜兆新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进行非农建设案已恢复土地原状;龙陵县勐糯祥平门窗加工店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进行建设一案已恢复土地原状。正在整改4件,分别为龙陵县象达路发农庄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进行建设案;龙陵县中霸鱼庄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进行建设案;赵其能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进行建设案;王兴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进行建设案尚未恢复土地原状。其中王兴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进行建设案还涉及罚款92004.90元尚未完成收缴。正在整改的4件按程序已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下步,我局将积极与县人民法院沟通对接,及时完成整改。
(五)关于“应处置未处置固定资产357725.20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切实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组织人员清理核查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固定资产情况,做好统计、录入、核销等工作。已对部分职工宿舍、摩托车、电脑等已不存在或毁坏的70件27.9097万元固定资产进行报批处理,并调整会计账务,确保固定资产账目清晰、数据准确、账实相符。另外,我局位于龙陵县东卡的5套职工周转房,面积270㎡,账面价值9万元,属于白塔大寨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因棚改方案里未明确机关事业单位房产补偿事项,县财政局资产管理股暂不办理该资产核销手续,我局已将资产信息报送县财政资产管理股,待县级层面统一出台此类资产核销办法后再进行资产核减。
(六)关于“食堂账务管理核算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切实加强食堂账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确保真实反映食堂财务收支情况。
二、下步打算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县自然资源局聚焦县审计组反馈的问题,较真碰硬地开展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成效还只是阶段性的,距离县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步,县自然资源局将在集中整改阶段整改工作的基础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强化政治担当,继续推进整改工作,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转化整改成果。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常抓不懈,持续用力,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确保审计反馈的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真正做到让整改实际成效推动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水平再上新的台阶,努力为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