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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2025-0087号
象达畜牧兽医站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龙陵县象达街子象达派出所旁,土地证号:龙国用(2007)字第251号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土地证书作废。
如有异议请反馈龙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875-3126794。
特此公告
龙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