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龙陵县人民政府网!
编 号:2025-0025号
叶庆珍、饶广顺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龙陵县龙新乡蚌渺村民委员会上元二组,不动产权证号:云(2018)龙陵县不动产权第0001559号证书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本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反馈龙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875-3126794。
特此公告
龙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