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tj/20240807-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 | 发布日期 | 2024-08-07 |
文号 | 浏览量 |
编 号:2024-0660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自然资源局窗口。联系方式:0875—3126794
原权利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证号及面积 | 用途 | 备注 |
张绍平 | 赵丽华 | 土地、房产 | 龙陵县龙山镇云山社区居民八组远征路旁 | 国有土地使用证:龙国用(2005)第168号,宗地面积:121.75平方米,房权证:龙陵县房权证龙山镇字第000751号,建筑面积:128.2平方米 | 住宅 | 根据协议,上述不动产由赵丽华继承 |
公告单位:龙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