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llgtj/20240429-00008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 | 发布日期 | 2024-04-29 | 
| 文号 | 浏览量 | 
编 号:2024-0395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自然资源局窗口。联系方式:0875—3126794
原权利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证号及面积  | 用途  | 备注  | 
赵应双  | 赵华胜  | 土地、房产  | 龙陵县镇安镇邦迈村委会花寨一组  | 土地使用证:龙集建(93)字第016445号,宗地面积:218.90平方米,建筑面积:110.01平方米  | 住宅  | 根据协议,上述不动产由赵华胜继承  | 
公告单位:龙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