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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2023-124号
张自敖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龙陵县镇安镇大水沟村委会寨子头上组,林权证证号:龙证林证字(2008)第2302002435号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林权证书作废。本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反馈龙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875-3126794。
特此公告
龙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