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tj/20230823-00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 | 发布日期 | 2023-08-23 |
文号 | 浏览量 |
编 号:2023-069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自然资源局窗口。联系方式:0875—3126794
原权利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证号及面积 | 用途 | 备注 |
李朝兴、高坤庆 | 李近国、施朝代 李强国、荣木送 | 土地、房产 | 龙陵县镇安镇大水沟村委会大田下组 | 土地使用证:龙集建(93)字第014946号、龙集建(93)字第014947号,宗地面积:168.1平方米、179.3平方米,建筑面积:117.9平方米、75平方米 | 住宅 | 根据协议,上述不动产由李近国、施朝代、李强国、荣木送继承 |
公告单位:龙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