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tj-/2023-0313006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 | 发布日期 | 2023-03-13 |
文号 | 浏览量 |
编 号:2023-0158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自然资源局窗口。联系方式:0875—3126794
原权利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证号 |
用途 |
备注 |
赵金仓 |
普彩香 |
土地、房产 |
龙陵县镇安镇官岑村松坡组 |
土地批准通知书:龙国土资复【2018】107号,宗地面积:170平方米 |
住宅 |
根据协议,上述不动产由普彩香继承 |
公告单位:龙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