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tj-/2023-0217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 | 发布日期 | 2023-02-17 |
文号 | 浏览量 |
编 号:2023-0084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自然资源局窗口。联系方式:0875—3126794
原权利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证号 |
用途 |
备注 |
李贵玉 |
范明强、毕来仙 |
土地、房产 |
龙陵县碧寨乡半坡村民委员会半坡组 |
集体土地证号:龙集建(93)字第038362号,宗地面积:174.72平方米,建筑面积:180.12平方米 |
住宅 |
根据协议,上述不动产由范明强、毕来仙继承 |
公告单位:龙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