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tj/20240729-0001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临时用地审批 | 发布日期 | 2024-07-29 |
文号 | 浏览量 |
云南交投集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国道G219龙陵(黄草坝)至龙镇桥段工程TJSG—B标项目经理部、云南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国道G219龙陵(黄草坝)至龙镇桥段工程TJSG-A3标项目经理部、云南九巨龙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道G219龙陵(黄草坝)至龙镇桥段工程TJSG-4标项目经理部:
你单位关于国道G219龙陵(黄草坝)至龙镇桥段工程建设项目三标、四标、B标第2期临时用地申请的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审批的通知》《关于国道G219龙陵(黄草坝)至龙镇桥段工程建设项目三标、四标、B标第2期临时用地的批复》(保自规复〔2024〕71号),同意龙陵县龙新乡茄子山村民委员会茄子山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村民小组、杨家村民小组、赵家村民小组,蚌渺村民委员会上元第一、第二、第七村民小组、顺坪第二、第十一、第十二村民小组;象达镇棠梨坪社区村民委员会查家窝村民小组、埂界坡村民小组,甘寨社区村民委员会樁头坪第二村民小组、毛家寨村民小组、小窝子村民小组、甘寨第一村民小组,赧洒社区村民委员会扁练村民小组、常安寨村民小组、赧洒第三村民小组,帕掌河社区村民委员会半山村民小组、懒板凳村民小组、螺蛳田村民小组、小梨树村民小组,小米地村民委员会懒板登村民小组;平达乡黄连河村民委员会黄连河村民小组、李家寨村民小组、梁子寨村民小组、石洞河村民小组、曹家寨村民小组共3个乡镇8个村民委员会32个村民小组39个地块集体土地1.35公顷作为施工便道和T梁预制场,其中农用地1.3339公顷(其中园地0.3645公顷、林地0.8893公顷、其他农用地0.0801公顷),建设用地0.0042公顷,未利用地0.0119公顷,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具体位置、面积以批准的规划红线图为准。
二、该宗土地只能按照批准用途使用,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不得转让、买卖、出租、抵押、交换、赠予,涉及挖砂采石的必须办理采矿许可证。临时用地期限2年3个月(2024年7月22日-2026年10月21日)。
三、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应当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复垦目标、复垦标准、复垦措施实施土地复垦,及时拆除临时建(构)筑物,恢复土地原状。
四、占用林地而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
五、涉及生态环境、水务等相关部门的,根据部门审批权限按相关规定办理。
六、严格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落实防治措施和建议,进行地灾隐患巡查、排查。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