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tj/20250610-00007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临时用地审批 | 发布日期 | 2025-06-10 |
文号 | 浏览量 |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大瑞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现将《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大瑞铁路(保瑞段)土建2标段龙陵境内临时建设工程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保自规复〔2025〕8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同意大瑞铁路(保瑞段)土建2标段龙陵境内临时建设工程项目临时用地占用龙陵县腊勐镇大垭口村大水平村民小组,松山村雷家寨村民小组、王家寨村民小组、永兴村民小组;龙新乡蚌渺村顺坪第十村民小组、顺坪第九村民小组、顺坪第六村民小组、顺坪第四村民小组、顺坪第三村民小组,勐冒村徐家寨第一村民小组、徐家寨第二村民小组、徐家寨第三村民小组、徐家寨第四村民小组、徐家寨第五村民小组;镇安镇邦迈村阳广第一村民小组,大水沟村朴香下村民小组,官岑村沟外村民小组、沟下村民小组、核桃坪村民小组、黄豆地村民小组、老院房村民小组、老寨子村民小组、松坡村民小组、小水井村民小组,镇南村何家寨下一小组、何家寨下二小组、何家寨下三小组,镇安村三岔河村民小组、南门第一村民小组、南门第二村民小组,镇安镇人民政府共3个乡(镇)9个村民委员会30个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30.2147公顷和1个人民政府的国有土地0.3072公顷,作为工棚、材料堆场、施工便道、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其中农用地包含:耕地6.3562公顷,园地4.2091公顷,林地14.1712公顷,草地0.1863公顷,其它农用地3.0044公顷,未利用地2.5947公顷。占用永久基本农田0.5077公顷,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具体位置、面积以勘测定界数据为准。
二、临时用地期限4年(2025年6月5日-2029年6月4日)。
三、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复垦目标、复垦标准、复垦措施实施土地复垦,及时拆除临时建(构)筑物,恢复土地原状。
四、占用林地而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
五、涉及生态环境、林业等相关部门的管理事项,根据部门审批权限按相关规定办理。
六、强化临时用地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严格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落实防治措施和建议,开展施工过程和生活区地灾隐患巡查、排查。
七、该宗土地只能按照批准用途使用,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不得转让、买卖、出租、抵押、交换、赠予,涉及挖砂采石的必须办理采矿许可手续。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大瑞铁路(保瑞段)土建2标段龙陵境内临时建设工程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大瑞铁路(保瑞段)土建2标段龙陵境内临时建设工程项目临时用地报件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同意大瑞铁路(保瑞段)土建2标段龙陵境内临时建设工程项目临时占用龙陵县腊勐镇大垭口村大水平村民小组,松山村雷家寨村民小组、王家寨村民小组、永兴村民小组;龙新乡蚌渺村顺坪第十村民小组、顺坪第九村民小组、顺坪第六村民小组、顺坪第四村民小组、顺坪第三村民小组,勐冒村徐家寨第一村民小组、徐家寨第二村民小组、徐家寨第三村民小组、徐家寨第四村民小组、徐家寨第五村民小组;镇安镇邦迈村阳广第一村民小组,大水沟村朴香下村民小组,官岑村沟外村民小组、沟下村民小组、核桃坪村民小组、黄豆地村民小组、老院房村民小组、老寨子村民小组、松坡村民小组、小水井村民小组,镇南村何家寨下一小组、何家寨下二小组、何家寨下三小组,镇安村三岔河村民小组、南门第一村民小组、南门第二村民小组,镇安镇人民政府共3个乡(镇)9个村民委员会30个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30.2147公顷和1个人民政府的国有土地0.3072公顷作为工棚、材料堆场、施工便道、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其中农用地包含:耕地6.3562公顷,园地4.2091公顷,林地14.1712公顷,草地0.1863公顷,其它农用地3.0044公顷,未利用地2.5947公顷。占用永久基本农田0.5077公顷,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具体位置、面积以勘测定界数据为准。
二、该临时用地批准期限4年(2025年6月5日-2029年6月4日)。
三、请你局认真做好临时用地补偿工作,加强土地执法和用地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复垦方案要求落实土地复垦义务,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应当及时拆除临时建(构)筑物,恢复土地原状,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复垦目标、复垦标准、复垦措施实施土地复垦,复垦不符合要求的,由你局代为复垦。
四、占用林地而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
五、涉及生态环境、水务等相关部门的管理事项,根据部门审批权限按相关规定办理。
六、请你局督促使用权人强化临时用地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严格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落实防治措施和建议,开展施工过程和生活区地灾隐患巡查、排查。
七、请你局按照规定在临时用地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临时用地信息系统备案。
八、该宗土地只能按照批准用途使用,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不得转让、买卖、出租、抵押、交换、赠予,涉及挖砂采石的必须办理采矿许可手续。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大瑞铁路(保瑞段)
土建2标段龙陵境内临时建设工程项目
临时用地的批复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大瑞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你单位关于大瑞铁路(保瑞段)土建2标段龙陵境内临时建设工程项目临时用地申请的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龙陵县龙新乡勐冒村徐家寨第一村民小组、徐家寨第二村民小组、徐家寨第三村民小组、徐家寨第四村民小组、徐家寨第五村民小组共1个乡(镇)1个村民委员会5个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3.0344公顷作为施工便道、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其中农用地包含:园地0.6732公顷,林地2.2363公顷,其它农用地0.1249公顷。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具体位置、面积以勘测定界数据为准。
二、该宗土地只能按照批准用途使用,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不得转让、买卖、出租、抵押、交换、赠予,涉及挖砂采石的必须办理采矿许可证。临时用地期限4年(2025年6月5日-2029年6月4日)。
三、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应当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复垦目标、复垦标准、复垦措施实施土地复垦,及时拆除临时建(构)筑物,恢复土地原状。
四、占用林地而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
五、涉及生态环境、水务等相关部门的,根据部门审批权限按相关规定办理。
六、严格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落实防治措施和建议,进行地灾隐患巡查、排查。
(此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