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tj-/2022-0331008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规划编制 | 发布日期 | 2020-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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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编制好龙陵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四轮矿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前期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矿保〔2019〕426号)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3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国家发展战略。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资源安全为目标,以绿色发展、转变资源利用方式为中心,强化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资源与环境的关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资源开发保护格局,实现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相协调。立足龙陵县情,探索出一条符合龙陵实际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统筹推进全县矿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规划期以2020年为基期,目标年为2025年,展望到2035年。
二、基本原则
(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立足龙陵资源禀赋条件,按照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思路,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与矿山生态修复,科学布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确保生态环境安全、资源安全,实现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二)合理继承,创新发展。认真总结和借鉴以往规划成功经验,细化落实市级规划部署,充分利用已有工作基础。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按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总体要求,创新规划理论和方法,改进规划内容,扎实做好规划基础调查和重大问题研究,明确各类规划分区、勘查开采区划空间边界,谋划资源安全保障和矿业发展方式转变的举措,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三)体现特色,突出重点。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矿产资源潜力、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开发利用条件,对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进行详细部署安排,引导矿业权合理设置,优化砂石粘土分区,优化开发布局与结构,明确规划的重要目标、重点任务,提出符合我县实际的管理措施和要求。突出我县重点矿种和重点矿区,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研究解决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优势矿产开发与保护、战略性矿产资源储备、绿色矿山建设等关键问题。
(四)统筹兼顾,加强协调。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整体与局部、资源与环境、开发与保护、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统筹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优化资源开发空间格局、强化节约集约利用和矿区生态保护,实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和民生改善的共赢。
(五)开门编制,科学决策。坚持开门编规划,建立部门合作机制,加强与相关规划的衔接,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提前介入、主动参与,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发挥地勘单位、矿山企业等单位的作用,充分征求有关部门和群众意见,增强规划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三轮矿规实施评估。围绕《龙陵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确定的重点目标和任务,深入开展调研,客观评估规划实施情况,总结取得的主要成效、好的经验做法和面临的主要问题,突出重点,提出对策建议,为新一轮规划编制工作指明方向、提供支撑、做好准备。规划评估要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在全面评估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1.规划目标实现程度。重点对照三轮矿规确定的矿业经济发展目标、基础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目标、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目标、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矿业发展目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目标、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目标等六大类规划目标指标进行评价分析,全面总结规划期内相关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评价总体目标任务的实现程度。
2.推进规划实施重大行动和举措。总结县级规划编制情况;总结推进规划实施过程中采取的找矿突破、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绿色矿山建设等重大部署、重大工程实施情况及成果;总结政策措施及管理制度创新情况和成效。
3.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对未能落实的规划目标和任务,进行原因分析,为编制和实施好四轮矿规提供参考和借鉴。
4.资源形势分析及下一步建议。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要求,认真分析和研判资源供需形势、开发利用现状和下一步改进规划编制实施方向及意见建议。
(二)开展四轮矿规专题研究。针对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面临矛盾、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升矿业市场活力、矿业绿色发展等重大关键问题,在矿业权设置区划、矿山环境保护恢复治理等方面进行深化研究,为规划编制提供有力支撑。
(三)编制规划大纲、总体规划(文本、附图、附表)。在前期专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规划范围、主要指标、总体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及政策措施等,形成规划基本思路,开展规划大纲编制。根据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及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四轮矿规编制工作的要求,开展规划文本、规划编制说明、规划附图及规划附表的编制。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与市级矿产资源规划进行论证衔接,广泛征求县直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矿山企业、相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对规划进行认真论证,并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四)建立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规划数据库是矿产资源管理的基础性数据库,在矿业权审批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工作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充分认识数据库建设重要性,对规划数据库建设工作进行统筹谋划、尽早部署,在编制矿产资源规划的同时,规范推进数据库建设工作,并将数据库随同规划报批材料一同提交审查,确保规划数据库建设与规划审批同步完成。
四、进度安排
从2020年3月开始全面启动我县四轮矿规编制工作,至2021年10月底前完成审批,并发布实施。省自然资源厅对编制时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前期准备工作(2020年3月—2020年5月)。研究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确定规划编制承担单位,做好规划编制经费预算。
(二)开展重大专题研究(2020年5月—2021年1月)。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开展专题研究,专题研究于2020年12月提交初步成果,2021年1月底完成项目验收。
(三)提出规划基本思路(2021年1月—2021年3月)。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结合专题研究进展,提出规划基本思路,明确规划范围、主要指标、总体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及政策措施等,形成规划大纲。
(四)规划编制阶段(2021年4月-9月)。结合专题研究成果,于2021年4月形成规划初稿(含规划文本、规划编制说明、规划附图、规划附表),2021年5月完成征求意见,2021年6月完成听证会,2021年8月完成领导小组及政府审查,2021年9月形成送审稿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
(五)规划审批发布(2021年10月底前)。2021年10月底前,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并完成发布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为切实做好我县四轮矿规编制工作,成立龙陵县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划编制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查督办,研究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兴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敏亮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张学文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新龙 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局长
杨永相 县财政局局长
廖光从 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局长
线正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段孝昌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正辉 县水务局局长
张志恒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永逵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杨海涛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仙华 县统计局局长
刘 勇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
王家科 龙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 超 镇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姚茂金 龙新乡人民政府乡长
彭光龙 龙江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菊佐 腊勐镇人民政府镇长
匡家华 碧寨乡人民政府乡长
封应刚 象达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培记 平达乡人民政府乡长
匡兴波 勐糯镇党委书记
李建斌 木城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由分管矿产资源规划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和协调等工作,办公室人员从县自然资源局有关股室抽调。
2. 建立协调联系机制。建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联络人员,负责本单位相关规划及资料的提供、规划编制过程中相关工作的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联系沟通,建立联络员制度,对编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其中,涉及工作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的工作,由县财政局负责协调;涉及数据统计和分析方面的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统计局负责处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合力推进规划编制工作。
(二)质量保障
鉴于规划编制工作技术性强。根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采用先查阅历届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情况及询价方式择优选择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单位,加强对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单位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坚持开门编规划,注重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意见,对重大问题、重要指标、重大工程进行认真论证,严把质量关。
(三)经费保障
本着科学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进行经费概算。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前期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矿保〔2019〕426号)文件要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由县级财政统筹安排,主动做好与财政部门协调,落实规划编制经费,保障四轮矿规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龙陵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重点专题
研究
附件
龙陵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重点专题研究
一、龙陵县矿业权设置区划研究
研究内容:研究提出勘查和开采规划区块划分原则和管理要求,合理部署本级采矿权设置区划和探矿权设置区划,优化砂石粘土分区,以达到合理布局、开发有序,有效地指导矿业权的合理设置。
二、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研究
研究内容:研究矿山开发及历史遗留矿山对环境的破坏,合理部署矿山地质环境任务,提出当前、长远时期矿山恢复治理的主要任务,研究解决矿山开发对环境破坏的有效减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