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tj-/2020-0818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规划编制 | 发布日期 | 2020-08-18 |
文号 | 浏览量 |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院:
为切实做好龙陵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相关工作,现将开展询价工作告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
1.编制龙陵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评估报告;
2.编制《龙陵县矿业权设置区划研究》、《龙陵县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研究》;
3.编制龙陵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草案、规划文本、附图、附表;
4.建立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
5.根据国家和省市的要求对县级成果进行分析并报市级审查;
6.规划获批实施后,为主管部门开展规划查询、审核、分析等规划成果应用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二、技术要求
编制工作开展应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的要求。成果文件质量须符合国家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文件《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文件《云南省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通过市级审批及省级验收。
三、时间要求
2021年8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通过市级审批及省级验收,并完成发布实施。
四、咨询函领取要求
1.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授权代理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五、投标报价函包括:
1.《询价单》(原件);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同类型工作或相似工作业绩;
5.服务承诺(原件)。
六、成交原则
请你单位根据上述要求于2020年8月20日前提供相关材料至龙陵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地质管理股领取询价函,并于2020年8月24日17时前将报价函及相关材料提供至我局,过时视为主动放弃报价资格。我局将根据符合资质要求、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原则,同等的条件下,以最低报价的单位为中标单位,该单位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报价单位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联系人及电话:娄广荣 0875-6158798)
附件1:询价单
附件1 询价单
单位名称 |
(盖章) |
法人代表 (签字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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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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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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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服务名称 |
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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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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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