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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城市品位,完善城市功能,我局结合《龙陵县城市总体规划修改 2018-2035》要求,对L-S-353号地块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地块位置:龙山镇龙山社区钟家寨;面积:3.2420公顷;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
二、容积率>1,≤1.5;建筑密度≤35%;绿化率≥35%。
三、项目建设总体规划方案必须报我局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施工图设计。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