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龙陵县人民政府网!
为促进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完善集镇功能,我局结合《龙陵县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8-2035)》和《木城乡集镇总体规划》要求,对01-01-03号地块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地块位置:龙陵县木城乡木城村;面积:0.0918公顷;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
二、容积率≥1,≤2;建筑密度≤35%,绿化率≥30%。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