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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龙江乡经济社会发展,完善集镇功能,我局结合《龙陵县城总体规划(修编)2004-2020》和《龙江乡集镇总体规划》要求,对530523206209GB00600号地块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地块位置:龙江乡弄福村、弄岗村;面积:6.6888公顷;用地性质为水工建筑用地。
二、容积率≥0.2;建筑密度≤30%;绿化率≥30%。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