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tj/20241118-00010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 | 发布日期 | 2024-11-18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3]321号)有关要求,龙陵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专家对《龙陵县勐糯镇海头村大山头采石场龙陵县勐糯镇海头村大坡头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评审通过“方案”公示稿和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龙陵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书面意见反馈方式:
一、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龙陵县龙山镇龙华路东段龙陵县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678300。并在信封上注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二、电邮方式。将书面意见邮至邮箱:llxkgdz@163.com;热忱期待您的参与,欢迎您来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