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yqb/20231122-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11-22 |
文号 | 浏览量 |
云南龙陵产业园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建引领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具体措施〉的通知》(云办通〔2022〕4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的通知》(云编办〔2022〕57号)精神,在充分调研、征求意见、会议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云南龙陵产业园区管理机构职责清单》《县直相关部门帮助支持云南龙陵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发展的工作职责清单》《云南龙陵产业园区与龙陵县各职能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云南龙陵产业园区管理机构职责
按照省级文件精神“园区管理机构要坚持发展实体经济的功能定位,统一负责园区开发建设及规划区内的组织领导、发展规划、协调服务、经济管理、招商引资等职责”,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云南龙陵产业园区管理机构职责清单》(附件1)。请云南龙陵产业园区管理机构按照全省开发区管理机构规范设置和产业园区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围绕《云南龙陵产业园区管理机构职责清单》内容,聚焦主责主业,以“大抓发展、大抓产业、大抓项目、大抓招商、大抓市场主体、大抓营商环境”作为工作抓手,切实履好职、尽好责。
二、进一步明确县直相关部门帮助支持云南龙陵产业园区发展的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促进云南龙陵产业园区发展,根据园区实际制定了《县直相关部门帮助支持云南龙陵产业园区发展的工作职责清单》(附件2),请县直各相关部门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不断优化云南龙陵产业园区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便利化服务环境为抓手,积极帮助支持园区开展好相关工作,形成同向发力、合作共建的强大合力,充分发挥云南龙陵产业园区作为我县经济发展的增长极作用。
三、进一步明确云南龙陵产业园区和各职能部门职责边界清单
为进一步理顺产业园区内外之间、条块之间权责关系,制定《云南龙陵产业园区与龙陵县各职能部门职责边界清单》(附件3),请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各相关部门应及时理清各项职能职责事项,确保各项职能职责“有人管、不落空”。
清单中未尽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需要,由云南龙陵产业园区管理机构提出,商相关部门后动态调整。
附件:1.云南龙陵产业园区管理机构职责清单
2.县直相关部门帮助支持云南龙陵产业园区发展的工作职责清单
3.云南龙陵产业园区与龙陵县各职能部门职责边界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