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tj/20230907-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决策听证 | 发布日期 | 2023-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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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龙陵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开展了《龙陵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听证会,直接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准备情况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按照听证制度有关规定,2023年7月18日,在县人民政府公开门户网站公布了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龙陵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听证会,包括听证事项、代表组成人员类型、报名方式及报名截止时间(1号公告),于2023年8月23日,在龙陵县人民政府公开门户网站公布了《龙陵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听证会2号公告,包括听证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会议议程以及其他事项等相关信息。
(二)听证会召开
听证会于8月31日下午15:00时,在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举行。本次听证会应到会正式代表49人,实到会49人。听证主持人1人,决策发言人3人,听证监察2人,技术陈述人1人,记录人2人,听证代表41人,共49人参加了听证会。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符合举行听证会的规定。会议由龙陵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管理股负责人杨成波主持。会议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1.由听证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简要介绍与会听证代表;
2.由听证会主持人对会议纪律和注意事项做说明;
3.由决策发言人自然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主任杨庆彪介绍龙陵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方案制定情况;
4.由技术单位负责就本次《龙陵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的主要内容作介绍和说明;然后请各听证代表发表意见和提问,并由技术单位陈述人和决策发言人就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问题进行回答、说明;
5.由听证监察人对本次《龙陵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听证会召开的相关程序合法性、规范性做重要讲话;
6.由决策发言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杨竺就本次《龙陵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听证会进行会议总结;
7.由听证主持人宣布散会。
二、听证代表主要意见和建议和采纳情况
每位听证代表在听证会召开前都作了认真准备,发言紧扣主题,观点明确,发言踊跃,对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依据、原则、目的和意义、制定区片综合地价的对象、技术依据、方法和程序、区片的划定和综合地价的测算结果进行了热烈的论证和分析,充分表达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意见建议归纳如下:
1.县人大:社区(村)名称不正确,上一轮与现在方案执行时间有问题,执行标准新老更替会引发矛盾(同一地块、同一项目怎么执行)。
2.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片划分的依据是什么?社区(村)名称不正确。
3.县林业和草原局:林地调整系数是否包含附着物与青苗?
4.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指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文本中前后引用不一致。
5.若在律师事务所律师:正式公布与现行2023年11月9日若有时间差的处理问题。
6.龙山镇:征地标准如何执行、农村土地流转是否参照新标准执行。
解答与回复:
1.采纳意见:行政区名称与三调变更数据一致,但有些与实际名称有不一致的情况,将加强民政部门的对接,再次核实修正。
2.采纳意见:区片划分是以行政村为单位,根据当地距中心城镇距离、路网密度、征地规模、人均农用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影响因素综合排序,采用总分频率曲线法划分为3个级别,并按照技术方案,将上一轮未测算的区域进行补充,包括国有林、农场、水库等进行临近就高原则归并。
3.采纳意见:区片综合地价中不包括附着物等,针对青苗等附着物,房屋等构筑物有专门的补偿方案。
4.采纳意见:物价指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文本中前后引用不一致,核实文本进行修正
5.采纳意见:上一轮执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公布时间是2020年11月9日,新的土地管理法的颁布后,在此时间内的征地,需要补足征地标准调整的差价,具征地公告上约定的事项为准。
6.采纳意见:土地征收与土地流转是两个概念,区片综合地价适用于农村集体农用地征收,土地流转更多参考基准地价。
三、听证会议结果
同意龙陵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测算结果。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