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tj/20210715-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决策听证 | 发布日期 | 2021-07-15 |
文号 | 浏览量 |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龙陵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增加重大事项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和省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决定举行《龙陵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龙陵县自然资源局起草的《龙陵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1年8月17日在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25人,其中:
1.本县年满18周岁的群众代表5人;矿山企业代表5人;乡镇代表各1人。
2.本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各1人;熟悉矿产规划的专家学者代表2人,技术人员代表1人,法律工作者代表1人。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8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龙陵县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报名采用邮箱或者到我局报名的方式。邮箱报名请发送邮件至:llxkgdz@163.com;现场报名请到龙陵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地质管理股。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7日17:00时,当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龙陵县自然资源局邀请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