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6-4-/2021-063006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1-06-30 |
文号 | 浏览量 |
李碧艳代表:
你在龙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帮助承担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债券资金利息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2021年6月28日与你面商,现答复如下:
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实施以来,全县10个乡镇接受转贷债券资金共13659.76万元,每年需支付利息447万元,其中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债券资金为5699万元,每年需支付利息182.9万元,累计转贷象达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债券资金共计1290.4万元,每年需支付利息39.15万元。
该事项涉及10个乡镇年终结算事宜,涉及县乡体制问题,经县财政局专题研究,在县乡体制没有修改前,仍然由涉及乡镇支付利息,县财政局将尽快提出县乡体制修改意见,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后根据修改完善的县乡体制执行。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龙陵县财政局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