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6-4-/2019-062804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9-06-28 |
文号 | 浏览量 |
刘勇、叶正达、余晓静、杨世兵、杨祖强、余兆果、郭琴玉代表:
你们在龙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申请将木城乡兴边富民工程、抵边自然村建设、改善沿边群众生产条件三年行动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给予补助的建议》,经研究,并于2019年6月5日与你们逐一面商,现答复如下:
木城乡是龙陵县唯一的一个边境乡,有国境线19.71公里。十二五以来,上级各级政府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实施兴边富民三年行动计划,共计投入资金2.2亿元,硬化道路61.28公里,新建机耕路12.36公里,改造沟渠28条,94.6公里,人畜饮水3件管道架设29公里,民族示范村16个,全乡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在2018-2020年三年行动计划编制上报中,林勘、地勘、设计、预算、招投标等前期费用支出较大,其中2019年计划实施项目3个,所需规划编制经费131.1万元。
木城乡实施兴边富民三年行动计划以来,全乡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通道口岸建设得到极大改善和提升。2017年以来随着国家金融政策调整、减税降费全面铺开,县、乡财政收入增长乏力,财力不足。今后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在统筹项目前期费时,给予一定支持,逐年解决。同时,请木城乡积极挖掘税源,盘活资产资源,不断壮大乡级财力,积极筹措所需项目前期费。
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龙陵县财政局
2019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