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6-4-04_A/2018-00702015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8-07-02 |
文号 | 浏览量 |
革家正、郑再留、李双果、蒋炳来代表:
你们在龙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农计员工资待遇的建议》,经研究,并于2018年6月28日与你们集中面商,现答复如下:
目前,龙陵县10乡镇共有农计员122人,主要负责村社区农业技术推广、计生宣传,同时参加村社区安排的各项临时性工作,现执行生活补贴标准除龙新乡12人执行880元/人.月(乡政府在680元/人.月的基础上增加200元/人.月),其他9个乡镇均按照680元/人.月执行,由年初预算统筹安排,全年共发放1024320元。按照“执行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事项和完善农计员的养老保险制度,解决村(社区)干部的后顾之忧;完善村级的奖惩办法”的提议,当前由于全县临聘人员较多,财政十分困难,待财政运行好转后进一步研究解决。
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龙陵县财政局
2018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