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6-4-/2018-112002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8-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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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2017年度及2018年上半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跟踪审计发现:一是2017年度新增地方债券资金闲置1387.32万元;二是超拨工程进度款30.9万元。具体整改如果如下:
一、债券资金闲置1387.32万元的问题。其中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8万元(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省级补助资金10万元、城市公厕所省级补助资金48万元);龙陵县锦龙城镇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资金104万元;龙陵县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731万元(龙陵县象达中心学校65万元、龙二中504万元、龙五中162万元);木城乡财政所66.58万元,用于老满坡村基础组织及文化场所建设;龙陵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局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93万元;龙陵县润民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农村环境提升96.65万元;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38万元(中共龙陵县委组织部3万元、镇安镇5万元、龙江乡4万元、龙新乡2万元、碧寨乡8万元、象达镇6万元、平达乡6万元、勐糯镇4万元)。
经相关部门督察督促后,未开工项目及时开工,已开工项目加快了施工进度,截至2018年10月末已全部完成支出。
二、超拨工程进度款30.9万元问题。龙陵县第五中学初中部教学综合楼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2018年4月20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为316.98万元,开工日期为4月23日,施工单位则于4月24日填报工程量清单155.61万元申请拨付工程进度款,2018年4月27日龙五中支付工程款进度126万元,超过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369号)第十二条工程预付款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0%的规定,超出额为30.9万元。龙陵县财政局联合县教育局责成龙陵县第五中学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对工程进行管理,暂停后续工程款拨付,直至工程量超过已拨进度款126万元后,再严格按施工进度拨付工程款。
龙陵县财政局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