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龙陵县人民政府网!
龙陵县镇安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发起人:
你们报送的申请成立龙陵县镇安镇社会工作服务站的材料已收悉。经审核,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成立龙龙陵县镇安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依照核准的社团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龙陵县民政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