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7-2/20240112-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社会团体 | 发布日期 | 2024-01-12 |
文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木城乡商会发起人:
你们报送的申请成立龙陵县木城乡商会的材料已收悉。经审核,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龙陵县木城乡商会。请在发文之日起3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章程,选举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领取登记证书。
二、龙陵县木城乡商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龙陵县工商业联合会。龙陵县木城乡商会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依照核准的社团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龙陵县民政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