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7-2-17_Z/2018-0612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社会团体 | 发布日期 | 2018-06-12 |
文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民政局 |
文件 |
龙陵县综治办 |
张必鹏
龙民政发〔2018〕46号 签发人:
王玉明
龙陵县民政局 龙陵县综治办关于
命名龙山社区等五个社区为平安社区的决定
龙山镇人民政府:
为加强我县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确保辖区居民安居乐业,2017年龙山镇和各社区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创建工作。龙陵县“平安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3月上旬组织考核评议。考核组认为龙山镇五个社区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服务社区居民为宗旨,依靠和发动社区居民、驻社区单位,积极开展治安防范进社区、社会服务进社区、科教文体进社区、文明卫生进社区等活动,治安防范能力得到提高,社会稳定基础工作不断强化,五个社区符合《关于开展创建“平安社区”工作的方案》规定的授予“平安社区”条件。
经龙陵县“平安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授予龙山社区、白塔社区、龙华社区、赧场社区、云山社区五个社区为“平安社区”。
希望各社区继续加强工作,努力提升平安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强治安防范力量整合和网络构建,努力提升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不断提高居民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平安和谐龙陵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龙陵县民政局 龙陵县综治办
2018年3月12日
抄送:龙山社区 白塔社区 龙华社区 赧场社区 云山社区
龙陵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