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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民政局
索引号 01526257-2-17_E/2018-0328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社会团体 发布日期 201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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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社团管理
龙陵县社会团体拟撤销登记公告

经查,龙陵县客运车辆驾驶员协会、龙陵县龙山镇杨梅山村养猪专业协会连续二年以上不接受年检且未按时出具整改报告书,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政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云南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暂行办法》规定,拟给予撤销登记,现予以公告。

拟撤销的社会组织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要求举行听证的,请在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或者要求组织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我局将依法予以撤销登记。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应在公告下达之日起30日内将财务凭证缴至业务主管单位,积极配合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部门完成所属财产的清算处理工作,并将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全部印章上缴到龙陵县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股,不得再以原社会组织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龙陵县民政局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