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7-2/2023-00004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办事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3-05-18 |
文号 | 浏览量 |
2023年5月20日时值周末(星期六),为满足广大新人对特殊日子的结婚登记需求,增加人民群众的幸福感,龙陵县民政局定于2023年5月20日婚姻登记处正常办理结婚登记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
5月20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二、办理地点
龙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44号窗口
三、预约咨询电话
0875—3126790
四、人员身份
一方或双方为保山市内地户籍居民;一方为龙陵县内地居民、另一方为缅甸果敢县边民。
五、办理业务及所需材料
(一)初婚登记及所需材料
1.双方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3张两寸红底双人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照;
2.户口簿“婚姻状况”栏须注明“未婚”。
(二)再婚登记及所需材料
1.双方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3张两寸红底双人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照;
2.离异再婚的携带离婚证、或者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法院调解书(如携带判决书需同时携带生效证明或终审判决书)原件。丧偶再婚的,请提供对方“死亡注销证明”。
(三)“军婚”登记及所需材料
1.双方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3张两寸红底双人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照;
2.军人需携带军官证或士官证、团级以上政治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军人证件和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原件。
(四)“缅婚”(一方为缅甸果敢县)登记及所需材料
1.我县居民一方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3张两寸红底双人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照;
2.缅甸(缅甸果敢县)边民一方有效护照、国际旅行证件、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件(有效期内)、缅甸居民身份证(马棒丁)、缅方所居住的县级政府或者法院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
(五)离婚登记及所需材料
1.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2.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书(须在办理登记时当场签名和填写日期);
3.当事人各提交2张两寸单人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同版照片;
4.现役军人办理离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官证、团级以上政治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军人证件和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原件;
5.《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离婚登记分两个阶段提供材料:一是申请离婚阶段:须提供材料1、4;二是自离婚冷静期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申请发证阶段:须提供材料1、2、3、4、5。
另: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温馨提醒】
1.5月20日只是一年中平凡的一天,幸福的婚姻生活,取决于夫妻恩爱、宽容相待,牢记“只要感情好、天天都是好日子”“婚姻是否幸福与登记日期无关”“幸福婚姻需要夫妻二人相互扶持、共同经营”等健康观念,请新人们理性选择登记时间。
2.当天到达的当事人请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同时,在此倡议准新人们婚事新办、喜事简办,摒弃天价彩礼,反对铺张浪费,以实际行动共树文明新风。
最后,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相爱一生!
龙陵县民政局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