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7-2-/2022-0111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法规 | 发布日期 | 2022-01-11 |
文号 | 浏览量 |
自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来,据获悉,截至12月31日,全县1295对新人喜结连理,发放结婚证1525件(补办230件),同比下降近12.2%,共接收市民申请离婚登记295件,发放离婚证167余件,冷静期间主动撤回4对,过期未来办理124对,近43.4%的离婚申请当事人撤回了申请。
据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结婚人数受适婚人群流失、婚恋观念变化、生活压力增加等影响,逐年下降,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来离婚冷静期的设置,及婚姻辅导的干预有效减少了“闪离”等冲动离婚情况的发生,对婚姻家庭和睦和谐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同比2020年没有设置离婚冷静期而言,2021年实施离婚冷静期后离婚率下降了51.8%。
据悉,2021年以来,全县民政部门致力于打造婚姻辅导品牌,帮助群众维护幸福和谐婚姻关系,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婚姻辅导服务室,做市民的“贴心人”,把婚姻辅导工作前置,主动接触需要服务的对象,帮助夫妻双方解决婚姻家庭问题,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杨国万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