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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民政局
索引号 01526257-2-17_Z/2018-0328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遗体火化骨灰规范安葬一次性奖励金申领和发放 发布日期 201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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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祭扫和行风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龙陵县大松源公墓、殡仪馆: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县2018年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努力营造平安、文明、和谐、有序的节日祭扫氛围,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祭扫和行风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搞认识,树立安全防范意识

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同时也是清明节作为民族传统节日列入国家法定假日的第十年,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各乡镇要把做好清明节祭扫工作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作为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方面,作为民政系统和殡葬服务单位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不断改进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祭扫活动平稳、有序、祥和。

二、加强领导,健全安全保障机制

清明祭扫活动,牵动社会各界,涉及千家万户。各乡镇要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共同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安全保障,全面实现“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严格落实乡镇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执行严格的失职追责制度。要制定完善清明祭扫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关键岗位、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责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理好各种突发性事件。

三、加强协调,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各乡镇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结合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小空间、短时间、高密度”等特点,对清明节祭扫各个环节和辖区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切实解决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设施安全、服务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隐患排查、检查督导、限时整改等工作落到实处。要压紧压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将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分解到每个工作人员、每个工作岗位和每个服务环节,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的自查自纠。重点对祭扫道路交通安全、森林防火措施安全管理等进行重点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殡葬服务单位要对殡葬服务场所隐患做到“三个必查”:骨灰存放室、集中焚烧区、祭拜公祭处、遗体火化间、油料存放库、消防通道等重点场所必查;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服务保障、遗体交接火化等关键环节必查;遗体接运车辆、火化炉、监控仪器、指示标识牌等重要设备用品必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问题,建立整改清单,对整改不到位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殡葬服务单位在自查排查中,对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向民政部门报告,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和安全漏洞。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严防发生拥堵踩踏事故。严控祭扫场所的火源,重点防范祭扫火灾事故。要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祭扫服务场所及周边的交通疏导工作,引导群众错峰祭扫,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有序。

四、强化宣传,倡导生态文明殡葬

推行生态文明殡葬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殡葬改革精神的具体体现,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殡葬为主题,倡导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祭扫方式,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观念,积极引导群众自觉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树立移风易俗的新风尚。在清明节期间组织开展生态文明殡葬“三进入”(进社区、进村寨、进家庭)宣传活动,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的作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广泛宣传深化殡葬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宣传文明节俭办丧事、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的殡葬理念。党员干部要做生态文明殡葬的宣传者和践行者,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各殡葬服务单位要积极开展“鲜花换纸钱”等免费活动,努力为群众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便利条件,逐步使群众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

五、优化服务,促进政风行风建设

殡葬服务单位要增强服务意识,做到规范管理、文明服务。做到“八不得、八提升”:不得出现“生、冷、硬、推”的服务态度,强化人员素质,提升人文化、专业化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脏乱差的服务环境,改善服务条件,提升整洁温馨和绿化水平;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落实价格管理要求,提升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水平;不得误导、捆绑、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坚持公平交易,提升诚信践约水平;不得隐瞒或模糊服务内容、标准、价格等需公开的重要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提升服务公开透明水平;不得刻意减少中低档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供应量,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提升公益性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轻率火化、烧错遗体等重大服务事故,强化服务全流程管理,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不得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从事违法违纪违规活动,全面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廉洁从业水平。殡葬服务单位要公开服务承诺、服务流程、服务项目和收费价格等,严格执行价格管理、服务标准和操作规范,杜绝强制消费、捆绑浪费、违规收费、以次充好等任何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不断创新服务形式,推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等服务方式,拓展悲伤抚慰、医疗救急等服务项目。加强对遗体运输、证件查验、火化确认、信息比对、档案留存等工作的管理,做到服务环节全程留痕,服务重点全程监控和多重防范。保障我县清明节期间殡葬活动安全、文明、健康、有序地进行。

六、合理设置,及时掌握祭祀动态

建立和完善观察点设置制度。在清明节祭祀活动期间,我县确立龙陵县大松源公墓和龙山镇大松园公墓为观察点。每个乡镇也要在乡镇中心公墓和重点地段设置观察点。观察点要及时掌握清明祭祀动态。发生事故,要按预案及时处理,同时要求及时向民政局及有关部门报告,防止漏报、迟报。

七、严防值守,按时报送相关信息

各乡镇要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并把清明节值守安排表报送龙陵县殡改办。值守期间,各乡镇要强化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全面掌握祭扫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祭扫服务突发性问题,并于4月6日前认真总结清明节祭扫服务、宣传引导、行风建设等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报送民政局殡改办。殡葬服务单位(龙陵县殡仪馆)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遇到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龙陵县大松源公墓和各乡镇务必于4月2日至7日下午14:00前向县殡改办报送《龙陵县2018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附件1)和《龙陵县2018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附件2)。

附件:1.龙陵县2018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

2.龙陵县2018年清明节观察祭扫情况日报表


附件1

龙陵县2018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

单位(签章): 填表人: 电话: 日期:

地 区

当日祭扫人员总数

祭扫车辆总数

当日值守工作人员数

有无突发事件

其他

合计

民政部门人数

殡葬服务单位人数

其他服务保障人员
































































总计









龙陵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6122571 电子邮箱:LLXBGB@163.COM

附件2

龙陵县2018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

单位(签章): 填表人: 电话: 日期:

观察点名称

当日祭扫总数

车辆总数

工作人员总数

有无突发事件

其他





































总计






龙陵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6122571 电子邮箱:LLXBG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