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7-2-/2021-033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云南省部分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申领和发放 | 发布日期 | 2021-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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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即将来临,为弘扬优良文化传统、倡导文明祭祀新风、保障群众祭扫安全,龙陵县民政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统筹推进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更高质量、更有温度的祭扫服务,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绿色、节俭、文明”的清明节。
一是提前谋划,周密部署。组织干部职工收看民政部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集中学习领会会议精神。第一时间召开续会,就做好清明祭扫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预案,细化管控措施,统筹推进落实。重点查看殡仪馆、中心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防火安全、物资保障、文明祭扫等内容,认真梳理排查风险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是落实措施,强化管理。各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分管领导挂帅,民政、公安、交通、卫健、应急管理、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各墓区实施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祭扫人员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各服务机构配齐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控物资,提前开展设备检修、隐患排查、定期进行场所消毒,指定集中焚烧区域,加强火源管理。加派人员维持秩序、疏导人群、管理车辆,安保措施进一步落实。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清明节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三是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县民政局发出“文明祭奠”倡议书,倡导广大市民安全祭扫、文明祭扫,过“平安清明”“绿色清明”“节俭清明”“文化清明”。充分利用电视、微信、网络自媒体广泛开展文明殡葬宣传,引导群众摒弃陋习,不鸣放鞭炮、不焚烧纸钱、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杨国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