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7-2-/2020-0529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四项基本殡葬服务收费业务办理 | 发布日期 | 2020-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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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县活人墓清理整治工作,深化殡葬改革,结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20〕16号)等政策法规及文件要求,5月28日上午,在民政局召开龙陵县活人墓拆除交办工作会,就全县公职人员或公职人员直系亲属所修建活人墓拆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纳一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龙陵县自殡葬改革启动以来,积极落实殡葬惠民政策,有序推进殡葬专项治理,殡改工作呈良性发展态势。截至5月底,全县累计已自行拆除“活人墓”4096冢,还未拆除4301冢。会上,县民政局局长张必鹏介绍了全县殡葬改革暨全县活人墓拆除进展情况,并对全县各单位公职人员或公职人员直系亲属所修建活人墓、大幕、豪华墓拆除工作进行了交办,明确了活人墓拆除时间节点,进一步明确了单位工作职责及任务。据统计,全县公职人员或公职人员直系亲属修建活人墓共有611冢,涉及63个单位(含乡镇),其中公职人员修建活人墓143冢,公职人员直系亲属修建活人墓有468冢。会上,分别向63个参会单位部门发放了《单位包保拆除活人墓通知书》。副县长纳一平分析指出了我县活人墓拆除存在问题:一是单位包保不到位,还有极少数公职人员及直系亲属不配合,起反作用;二是政策宣传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三是各战区力量整合不到位,没有形成合力。就做好下一步全县活人墓拆除工作,纳一平指出:一是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活人墓拆除的决心信心;二是各单位担起责任,坚决完成拆除任务,履行好挂包责任。
龙陵县民政局杨国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