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7-2-/2022-0331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上级相关法规、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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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们: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祭奠先人、缅怀逝者的传统节日。为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提倡文明、节俭、低碳、安全的现代殡葬祭祖新风,特向全县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绿色低碳,文明祭扫。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从俭祭奠,摒弃扫墓祭祖焚烧纸钱香烛、燃放烟花爆竹等陈规陋习,不影响他人正常生产生活,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抵制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拜祭活动,提倡骑车、步行或乘坐公交出行祭扫,以鲜花祭奠、植树祭奠、踏青遥祭、家庭追思等文明、安全、低碳、健康的现代方式,寄托对逝者的哀思。
二、传承美德,厚养薄葬。提倡长辈在世时子女多尽孝道,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过世时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做到从俭办丧、文明办事,保持和发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中华传统美德。
三、禁用明火,安全祭扫。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入森林区,禁止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烧纸,严防发生森林火灾;在公墓、烈士陵园等场所祭扫时要自觉遵守秩序,听从管理人员安排,到指定地点祭扫。
四、错峰祭扫,严格防疫。清明节是上坟扫墓的高峰期,人员和车辆尤为集中,要尽量避开高峰、错开时段,防止车辆拥堵,严防交通事故;严格落实我县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倡导群众不跨区域祭扫,尽可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减少祭扫现场人员聚集,控制停留时间。
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要身先士卒、做好表率,做“告别陋习,崇尚文明”的先行者和带头人,影响和带动亲属、朋友和身边群众文明低碳安全祭扫,主动劝阻不文明祭扫行为。
广大市民朋友们,文明一个人,温暖一座城。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讲文明、树新风,用文明祭扫的实际行动为建设省级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龙陵县殡改办 龙陵县民政局
2022年3月 31日